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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丨No.24翰锐智享会之卡姿兰专场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4-12-19



2024年12月18日,广东翰锐律师事务所第二十四期“翰锐智享会”之《日化行业知产保护动态的年终盘点及案例解析》主题分享成功举办。



本期智享会由翰锐律所和卡姿兰集团共同举办,这是继上一期在京信通信举办后的又一次走进知名企业举办。本期的三位分享嘉宾分别是翰锐律所高级合伙人邱斌斌、翰锐律所专利部负责人胡厚财律师、翰锐律所大客户服务部总监程述律师。为有更多视角解读智享会主题,本期还特别设立了圆桌沙龙环节,圆桌沙龙由卡姿兰集团法务部负责人王林主持,参与本次圆桌沙龙的三位与谈嘉宾分别是立白集团法务总监张俊鑫、溪木源法务总监黄志伟和环亚股份法务经理叶亚强,翰锐律所顾问总监杨彩辉担任整个会议主持。


来自卡姿兰、立白、溪木源、环亚等日化企业代表,以及相关商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代表,就日化行业知产保护动态及案例解析的相关话题展开交流。

在作主题分享之前,由杨彩辉总监简单介绍了活动背景以及向各位企业代表的到来表示欢迎,各位到场嘉宾分别进行自我介绍。

此后,主题分享的第一部分由翰锐律所高级合伙人邱斌斌作《日化行业知产诉讼动态及案例解析——商标及竞争篇》主题分享。

邱律师主要从两大内容进行分享:一个大趋势和三个新动态;“大趋势”板块反映的是“诉源治理”针对商业批量维权的抑制;“三个新动态”则分别从“刮码窜货&隐性关键词&批量仿款”进行介绍展开。

第一、在知产诉讼的大趋势板块,邱律师先从公报案例的“纳益其尔”案引入,反映了司法政策发生了转向,通过分析近几年法院公布的知产诉讼案件情况及相关指导政策,指出现在知产诉讼案件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的受理量保持在历史高值的同时有下降趋势。

同时针对商业批量维权的现状,目前的司法出现了明确的不鼓励和不提倡的指导意见:如果将知识产权“维权”作为赚取利润的手段和工具,将“诉讼”作为牟利的途径,不仅不符合知识产权保护的宗旨,也不利于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的稳定,同时亦在一定程度上浪费了司法资源,最后以商标领域颇受瞩目的“金银花案”作为总结。

第二、针对“刮码窜货类案件”,邱律师分析了该新形态的特征,指出具有“溯源码”是该类案件启动的前提,同时“溯源码”是被刮码的重点,导致产品依然能扫码为正品,如行为人多为代工厂、代理商、经销商等,且对该行为的危害及认定方法进行了介绍。通过具体讲解“安利”、“蓓俪芙”、“玫琳凯”、“完美”、“欧普照明”案,分别剖析了现在司法中对该新形态的支持与不支持的不同司法观点,并提出“对企业经销管理体系的严重损害能否认定为不正当竞争”问题与现场参会人员进行讨论。

第三、针对“隐性关键词类案件”,邱律师从显性关键词和隐性关键词的区分引入话题,分析了“隐性关键词类”的案件特征及认定难点。通过介绍翰锐律所过往成功代理的案例,讲述了翰锐自己在代理“隐性关键词类案件”的诉讼实操经验,引出关于“货架理论”/“抵近竞争”的延伸思考。并通过最新的重大改判案件“海亮案”,介绍了该类案件在实务中颇具争议的焦点问题,并提出了自己在该类案件中的思考。

第四、针对“批量仿款类案件”,邱律师通过介绍该类案件的特征,介绍了目前该类案件在服装款式方面的多发,并分析了目前的裁判观点和争议焦点,在介绍完“爱帛服饰案”和“桦洁案”的情况及裁判要点之后,邱律师与现场参会人员就“日化行业是否存在类似的批量仿款行为”进行了交流讨论。

主题分享的第二部分由翰锐律所专利部负责人胡厚财律师作《日化行业知产诉讼动态及案例解析——专利及商业秘密篇》主题分享。


胡律师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分享:一是技术知识产权诉讼动态;二是确认不侵害专利权之诉;三是侵害技术秘密纠纷分析。

首先,胡律师通过对《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年度报告(2023)》进行分析解读,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秉持总体上加大侵权赔偿力度的有力保护司法理念,严格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严厉制裁恶意侵权行为。

其次,从以下两个主题内容进行分享:

第一,在确认不侵害专利权之诉中,通过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讲解了翰锐自己办理的案件——广州奥某某化妆品有限公司诉广州逸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确认不侵害专利权纠纷,分享了办案经验和诉讼策略。在诉讼中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抗辩:一是逸某公司向奥某某公司发起的是不正当竞争行为行政投诉,不构成侵犯专利权的侵权警告;二是行政投诉是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合法维权,不能视为确认不侵害专利权之诉中的警告;三是奥某某公司发出催告到提起诉讼的时间少于2个月。在我方的有利抗辩下以奥某某撤诉结案。

第二,在侵害技术秘密纠纷分析中,胡律师通过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中关于侵害侵犯商业秘密的含义,详细分析了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引入了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诉安徽纽曼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等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分析了包括关于秘密性、价值性、保密性的司法认定,以及关于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等焦点问题。

最后,胡律师通过对以上问题的探讨并总结如下:商业秘密案件是目前司法、行政都非常重视的领域,但仍然存在案件复杂和办理要求较高的情况。

主题分享的第三部分由翰锐律所大客户服务部总监程述律师作《日化行业知产行政及刑事保护的特点及新趋势》主题分享。

程总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分享:一是侵权类型;二是维权手段;三是维权策略。

首先,程总监从过往参与的关于“商标”、“商号域名”、“包装装潢”、“商品名称”类案件开始介绍,通过实际经办的案件:“O***”、“ga****”、“***口红的包装装潢”、“完****商品名称”这几个案件出发,介绍了相关办案过程。

其次,在维权策略方面,程总监给出了自己的看法,从循环监测、目标分析、侵权分析、制定策略和落地执行五个方面进行详细的分析之后,对维权策略在行政、刑事的诉讼途径选择陈述了自己的建议看法,分析了不同维权路径的优劣和选择角度。

随后,程总监对过往的侵权动态和目前的现状进行了对比,从对抖音直播间售假系列案展开介绍了详细的O***案件办案细节,从抖音直播间的宣传到白云江高镇的罐装点,再到位于白云罗岗村的仓库,最终通过民事诉讼和刑事打击两方面入手维权,并同步加强了平台的监测,达到综合维权的目的。

最后,程总监对不同的侵权行为总结了不同维权路径的梳理。




卡姿兰法务总监

王林



立白集团法务总监

张俊鑫



溪木源法务总监

黄志伟



环亚股份法务经理

叶亚强

在程总监的分享结束后,由卡姿兰集团法务总监王林作为主持人,与立白集团法务总监张俊鑫、溪木源法务总监黄志伟和环亚股份法务经理叶亚强一起就《日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策略搭建及经验分享》主题进行了圆桌交流。

圆桌沙龙围绕企业如何构建知产体系及所外合作、日化行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如何建立、防御性商标如何使用或维护、商品包装装潢案件模仿行为的法律适用条件、经济下行时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应如何调整、企业对侵权行为如何进行分类处理等问题展开讨论,并同时给出了相关实务建议,为相应实践问题提供了重要参考。





















本期“翰锐智享会”主题分享,从日化行业知产司法保护动态切入,通过多位嘉宾的深刻见解与丰富经验的交流,总结了日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策略,以及新形态下知识产权纠纷的处理方法。参会人员不仅获得了宝贵的知识和信息,还激发了对知产保护更深层次的思考,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再次感谢卡姿兰集团作为主办方所给予的大力支持,感谢各位嘉宾的参与和支持,并期待在下一期智享会上的相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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