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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丨No.27翰锐智享会:软件知产保护沙龙在乐天智谷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5-08-09

2025年8月8日,广东翰锐律师事务所第二十七期“翰锐智享会”之《软件开发的知识产权保护与合规风控》主题分享会成功举行。



本期智享会由翰锐律所和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分会共同举办,由广东中科实数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软件和信息产业协会、L0G0 大师、乐天智谷提供支持。本期的两位分享嘉宾分别是小鹏汽车知识产权总监赵大武先生和翰锐律所合伙人胡厚财律师,由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分会副秘书长、翰锐律所高级合伙人赵俊杰律师担任会议主持,参会的部分嘉宾包括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研究员丁丽萍女士,广东省版权保护联合会常务副会长袁新迪先生,广东翰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邱斌斌律师。


本次智享会上,来自通信、汽车、智能设备、数字技术、电子软件、软件研究院、软件和信息产业协会等领域代表,就企业软件开发的知识产权保护与合规风控的相关话题展开交流。

在作主题分享之前,赵律师介绍了软件产业对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核心与灵魂”定位,代表主办方向各位莅临现场的嘉宾表示欢迎,并对部分到场领导、嘉宾进行了介绍。



主题环节的第一部分由翰锐律所合伙人胡厚财律师作《软件专利与商业秘密保护的边界及协同策略》主题分享。

胡律师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分享:一是广东软件行业发展现状;二是软件的专利保护存在的争议及其解决策略;三是通过商业秘密进行软件保护有哪些优势和不足;四是软件的专利和商业秘密保护对比。

第一,胡律师通过分析2020年~2024年广东软件行业发展状况数据,得出广东现在软件行业的发展仍然处于朝阳行业阶段,且广东软件行业高度集中在广州和深圳两市。

第二,在软件专利保护存在的争议及其解决策略这一主题分享上,胡律师首先提出软件的本质是数学这一观点,揭露出两者之间密不可分的联系;在评判软件是否受专利保护时要先考虑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上规定的保护客体,从而引出专利保护的是技术方案,软件本身属于思维的范畴,不是技术方案故不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在理论界,有人认为软件本身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其理由首先是用专利保护软件本身,其保护的是禁止将软件放在计算机中运行,并不禁止人脑思考软件内容,故不会与思想自由的理念相冲突。其次是软件的运行会导致计算机处于不同电力或者磁力状态,本质也是物理物质状态的变化。美国司法实务中认为如果对应的程序信息本身具有物理意义那就是可专利的。我国法律法规规定计算机程序需是对计算机外部对象或者内部对象进行控制或处理的解决方案才予保护。最后通过一个软件专利撰写案例,分析思维和技术方案之间的差异,说明思维与技术方案之间并没有完全明确的界线。最后通过分析GUI外观设计申请的变化,提出不同的申请方案对维权有不同的影响。

第三,通过商业秘密进行软件保护有哪些优势和不足,胡律师认为软件行业选择商业秘密保护是较佳的选择:一是商业秘密的保护客体覆盖软件行业的各个方面,不限于代码、算法架构、开发流程甚至客户数据及需求;二是商业秘密的保护无需公开也能获得永久保护,他人不容易反向工程。而相较于专利,则不能禁止他人正常的反向工程,如泄密则存在永久失去保护的不足。

第四,在软件在专利和商业秘密保护的对比这一主题上,胡律师首先对商业秘密的秘密性和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进行对比。实践中,在评判秘密性和新颖性时,两者的标准不同但实质区别不大。整体来看,商业秘密的秘密性评价标准应该是低于专利的新创性标准;在进行商业秘密转化为专利时,要考虑保密成本、是否容易破解以及商业价值周期;两者的维权保护对比上,商业秘密的维权难度相较于专利更高,并且侵犯商业秘密更容易涉刑,商业秘密维权威慑力更大。



主题环节的第二部分由小鹏汽车知识产权总监赵大武先生作《企业视角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与合规管理》主题分享。

赵总监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分享:一是企业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实务策略;二是企业专利和商业秘密的选择及实务倾向;三是企业软件的合规方面实务操作。

首先,赵总监通过对企业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条件进行拆解,建议提交源代码前后30页时采用尽量少暴露涉密代码的策略,在撰写软件说明书时,根据代码的繁杂程度对设计说明书和操作说明书进行规划。

其次,关于软件的专利和商业秘密保护选择主题上,赵总监表示:一是对于控制方法、交互类方案,比如GUI界面、保护idea,不受代码限制、侵权可视化程度高的软件可以采用专利进行保护。而对于软件算法、AI模型、保护范围受代码、算法限定、侵权可视化程度低的软件一般尽量少采用专利进行保护。二是选择商业秘密保护时要考虑:第一是企业内部要建立保密制度,根据设定保密分级和保密权限,在内部通过制度培养保密意识;第二是对涉企业的商业秘密的信息监控,对于容易泄密渠道进行留痕设置,防止涉密的软件代码被恶意收集;第三是商业秘密的保护具有无需披露软件信息的优势; 第四是实务中商业秘密的维权难度较高,包括信息收集的隐蔽性和保护范围的界定、举证难度较高等。

再次,对企业软件的合规方面问题赵总监分享的内容有:1、软件使用要区分免费软件个人使用和企业使用,对于软件用户协议要特别关注,免费软件需确认免费的类型以及信息安全风险。2、防止使用软件的信息泄露,公司内部使用的软件信息属于公司机密,警惕第三方以猎头、HR、咨询公司等名义套取机密信息;对外发布招聘信息时,请勿列举具体工作软件名称,可按软件类型进行描述;网络存储应禁用使用个人云盘、网盘。3、在开源软件合规这一部分,赵总监介绍了常见开源协议--组件、模型。4、是否可商业的数据集,对于模型训练需要投喂数据,因此数据集是否可商用是AI模型关注的合规重点,常见可商用的数据集许可证:CC-BY、CC-BY-SA、CC-BY-ND、CC0、ODC-BY;不可商用的数据集许可证:CC-BY-NC、CC-BY-NC_SA和CC-BY-NC-ND。5、最后赵总监通过企业内部的使用的许可证代码安全扫描的软件界面进行了实务操作要点。


小鹏汽车知产总监

赵大武


翰锐律所合伙人

胡厚财

互动环节,各位嘉宾就AI生成代码、AI生成物的权属及侵权、开源软件代码隔离、云文档使用、软著登记等话题进一步分享与讨论。


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研究员

丁丽萍


广东省版权保护联合会常务副会长

袁新迪

在专家点评环节,丁研究员对两位讲师分别从法律保护、企业管理角度展开的授课给予肯定。同时特别强调了软件保护中的证据认定难题,并分享了典型司法案例;最后袁副会长总结指出,解决软件产业复杂的法律和管理问题需要行业协会、企业和专业服务机构的通力合作。



















本期“翰锐智享会”主题分享,通过嘉宾深入浅出的理论剖析、典型案例的实务解读以及互动环节的思维碰撞,为与会人员在软件创新成果转化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提供了专业的思路和方法。本次活动不仅为与会人员提供了宝贵的学习与交流机会,还通过多维度探讨有效助力提升软件产业从业者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实务操作能力。未来,翰锐智享会将持续聚焦行业热点,为企业创新发展与高质量发展提供专业的知识产权支持。

至此,再次感谢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分会、广东中科实数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软件和信息产业协会、L0G0 大师、乐天智谷给予的大力支持,感谢各位嘉宾的参与和支持,并期待在下一期智享会上的相聚。




END


撰稿:刘宏伟|  编辑:梁颖嘉

审稿:胡厚财  |  终审:赵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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